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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经我熟悉的一些城市。石家庄,青岛,北京,保定。总把故乡认他乡。已经过了无需仔细辨认便能紧紧拥抱的年纪,花在互相端详上的时间比温存多得多。渐渐,我对一座城市的认同已经降低到最世俗的标准,那就是:走出车站,能够不假思索对出租车司机道出要去的地方。
一生已经过去三分之一(而且是比较好的那三分之一),我是这样的倦于寻找。我总想生活在这样的地方:换季,到熟悉的店里便有熟悉的脸迎上来,告诉我流行什么颜色;头发长了,我坐下,不用描述,就有人知道该把它剪掉多少;有最好的酒的地方,总是有最好的酒;有最香的红烧肉的地方,总是有最香的红烧肉;卖地道冰淇凌的店铺,冬天也不关;种类最全的书店除了进新书新盘,连柜台分布都不要改;秋日离开的候鸟春季再来,还在同一棵树上做窝;雨季开始和结束在每年的同一天;每个清晨电台都放同一个曲目;每个周末与同一帮朋友打完球去同一个酒馆,坐在同一张桌边;还有,肉价不变,油价不涨,河水不干,骊歌悠扬,日落依然。
我可以一直这样列下去,直到成为童话——基本是奢求。一切都在毫无规律可循地变幻,缓慢或迅速。风高夜偶尔还糊涂,不知想起谁好,何况其他。只能满足于一些可疑的,很可能出于臆造的灵犀,比如我在十二楼点灯,对面窗户里也一闪,似为呼应;或者打开存了三千首歌的iPOD,随机播放,时刻准备着听到令人发指的组合。
决定了。找个城市,三十岁以后,过卡夫卡式生活。把接触的人减少到最少,除了血亲,密友不超过三个,一月一见,一见一夜,一夜扯一个月的淡。将内心以外的活动缩小到最小,读书,写字,打网球,看电影,听音乐,除了新书新CD新球拍新球弦,不再接触任何新事物,喝2000年以前的红酒,思念廿九岁之前爱过的人。
这个城市将在哪里,我毫无头绪。现在看来最好的解决方法是:在廿九岁最后一天死了。
曾经我也听到过一些城市。新加坡的黑胡椒螃蟹,新鲜的椰子和榴莲,我叫不出来的热带水果种种;成都,烤韭菜,涮鹅肠,豆花火锅;大理,干巴菌,烤茄子,洱海鱼;昆明,汽锅鸡,过桥米线……而吃,我不过一天三顿,一顿二两——通常有一顿不吃也无妨。睡,每夜至多八小时,在哪里的晨曦里醒来都一样——才醒即困。这种累与疲劳无关,除了一眠不起什么也治不好。
曾经我还见过一些城市。字里歌里,屏幕后,北方的,南方的,异域的,天空中的,旧约遗忘的,卡尔维诺记住的。“认识的人越多,我越爱我的狗。”见过的城市越多,我越爱我的床。
浮光掠影,或者微火浓汤;所有的城市不过只是栖息之所,但在那之外,似乎也并没有更好的地方可去。正如这一生苦长,但无论想做什么,似乎却又太短。人与人,人与城市,哪有什么缘分!不过一些千篇一律的,乍起而緩消的爱念,牵绊成殇,那城市,那季节,那一粥一饭都有了情了,自虐互虐。
站在雨里的一隅我呼吸,看着雨下来,烟升高,一张春花灿烂的照片还未褪色。海浪涌着,一座无人的心城睡着;海边的旋转木马转着,孩子们已经走失,长大,变老,再也不会回来。全世界的雨同时下在全世界所有的城里。谁还记得六月天,一切都还年轻的时候,在最最柔软的某个境地,曾有过无限接近的那一瞬间。而现在,我怀念的城市早已经空虚,我思念的城市永远是黄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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